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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开展农村集体资产合同清理规范工作

为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扎实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一步推动农业农村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结合全国、全省和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精神,许昌市组织开展了农村集体资产合同清理规范工作。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禹州市、长葛市、襄城县等县(市)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合同的指导性意见》,成立了由县(市)党委书记(副书记)任组长,纪委监委、政法委、组织部等部门主要领导及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了长期(无期限或超期限)的合同、低价(价格明显偏低)的合同、不规范(发包主体不符、发包程序不规范、条款不合法不合规)的合同等8个重点清理规范对象,按程序分步骤开展合同清理规范工作。各乡镇(街道)依据县(市)指导意见,大力推进农村集体资产合同清理规范工作,如长葛市大周镇要求各村把所有合同统一收集,报镇政府统一备存;聘请河南华灿律师事务所对所有合同在法律层面上逐项审核,指出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召开镇班子会,对每个合同进行研判,逐一提出解决办法;先后对大谷寺村老学校拍卖合同中没有明确时间期限、东朱庄村老村委会合同到期未续签等一批不规范合同进行了清理规范。通过深入开展农村集体资产合同清理规范工作,较好地维护了农村集体利益,增加了集体经济收益,进一步提升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