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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2018年度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总结

许昌市2018年度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总结

许农业 [2019] 3号

省农业农村厅:
    2018年,在省农业农村厅的正确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在许昌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们按照市委书记、市长胡五岳指示,积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坚持早谋划、早准备、早动手,广泛宣传动员,扎实组织培训,认真抓好推进,从严督导检查,稳步推进全市清产核资工作。各县(市、区)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持续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强化保障措施,全市清产核资工作全面推开,进展持续加快。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进展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许昌市已经完成清产核资工作的行政村(社区)有2260个,占95.6%。国家级试点禹州市、省级试点长葛市已经整县完成清产核资工作,正在组织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管理系统培训及数据填报。全市各级组织培训153场次,累计培训人员15620人次。清查账面资产总额308700.1万元,其中经营性资产总额136581.1万元;核实资产总额889206.7万元,其中经营性资产总额198987.6万元。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及早动手抓好落实。许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市委书记、市长胡五岳先后在市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和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上,专题研究我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推进情况,要求各县(市、区)建立由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落实改革责任,明确改革任务,把握改革重点,确保这项改革走在全省前列。5月10日,在省政府“三夏”生产、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暨“两区”划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副市长楚雷当即召开全市电视电话会议,就贯彻落实省政府会议精神,认真抓好我市清产核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楚市长多次听取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推进情况汇报,要求加快推进。市农业局党组高度重视清产核资工作,将其作为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认真抓好督导落实。5月21日,我们与市财政局、市国土局等9局(委)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许昌市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实施方案〉的通知》(许农业〔2018〕64号)。5月底,对各县(市、区)农业部门有关人员进行了清产核资业务培训。党组书记、局长霍新发先后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进行专题汇报,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建议,成立了由市委书记胡五岳任组长的高规格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市委印发了《中共许昌市委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许昌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许文〔2018〕47号)和《中共许昌市委办公室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许昌市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许办〔2018〕14号)。同时,局长霍新发多次带领有关人员,深入各县(市、区)检查督导清产核资工作推进情况,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确保了全市清产核资工作有序稳步开展。
    我市各县(市、区)党委书记高度重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各县(市、区)均召开了高规格的县、乡、村三级动员会。禹州市在全市动员会会议期间,全市26个乡镇(办)党委书记向市委书记王宏武递交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目标责任书。襄城县委书记、县长出席由县四大班子领导、各乡(镇、办)领导班子成员、各村支部书记参加动员会议并作动员讲话。
    (二)深入基层搞好指导。为及时全面掌握全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底数,夯实清产核资工作基础,市农业局组织各县(市、区)认真进行摸排,全面统计核实需要进行清产核资的乡、村、组三级集体经济组织的数量,并对乡级集体资产如何界定等具体问题进行明确,确保数据统计口径一致。为高标准抓好我市清产核资工作,市农业局分管局长带领业务科室人员,多次深入各县(市、区),督导清产核资工作推进,指导县乡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程序步骤,认真组织实施清产核资工作,把好政策关、程序关、步骤关,防止在具体工作中出现重视进度,忽视质量的情况发生。
    (三)强化培训打牢基础。为提升业务人员能力素质,5月29日,市农业局组织各县(市、区)农业局分管局长、农经股(站)长及业务骨干共30余人,邀请有关专家,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相关政策、清产核资报表填报等进行了培训。分管此项工作的副局长薛培明同志在市委组织部组织的全市各村、居支部书记培训班上连续4期就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政策要求、工作程序、方法步骤等,对换届后的支部书记进行了培训。还应邀对禹州市各乡(镇、办)党委书记、分管副职、农办主任、财政所长等130多人进行了集中培训。为避免清产核资工作走弯路,我们建议各县(市、区)组织有关人员到我省的国家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第一批试点济源、濮阳等地参观学习,借鉴他们的经验做法。9月下旬,专门邀请省农业厅专家来我市,对鄢陵县等有关县区清产核资工作情况进行现场指导。11月20日,再次邀请省厅专家到我市禹州、鄢陵等地进行技术指导。与此同时,我们还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省农业厅清产核资培训班,要求各县(市、区)选派骨干人员参加培训,为全市清产核资工作扎实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以点带面推进工作。魏都区五一路办事处樊沟社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起步较早,在2017年就初步完成了清产核资和成员身份界定等工作,但因当时中央相关文件尚未出台,他们把握不准确,程序不规范。应魏都区委组织部的要求,分管局长带领业务科室的同志多次深入樊沟社区给予政策指导,进行规范操作。樊沟社区在市、区两级农业部门的指导下,在2018年上半年就先期规范完成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界定、股权量化等工作,在全市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11月30日,我们在禹州市鸿畅镇李金寨村召开全市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现场会,现场参观鸿畅镇李金寨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规范整理的相关表格、资料、股份合作社章程和新建的各类规章制度,观看该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记录影像,听取该村和鸿畅镇经验介绍,进一步推动全市清产核资工作进度,提高工作质量。此外,各县(市、区)在全面启动清产核资工作前,也都按照要求,试点先行,以点带面。
    (五)强化督导排名通报。我们将督导检查和排名通报作为推动工作的重要抓手,加快推进全市清产核资工作。针对国家级试点禹州市、省级试点长葛市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局长霍新发专程前往禹州市、长葛市进行实地督导检查,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我们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分别向禹州市、长葛市、建安区党委书记寄送了《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建议函》,指出该地存在的问题,建议其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加快工作推进,起到了很好的效果。此外,先后印发了4期《许昌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简报》,发至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传达市委书记、市长胡五岳在七届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讲话中对抓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三点要求,对各县(市、区)工作进展情况排名,有力地推动了清产核资工作的开展。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尽管我市清产核资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整体工作进展不够平衡。县与县之间、乡与乡之间、村与村之间工作进展不平衡,一些进展较快的村已经基本完成了资产录入及产权制度改革任务,个别进展较慢的村还未开始进行资产录入填报。二是个别地方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尽管各县(市、区)均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领导小组,但是个别地方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尤其是个别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没有真正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推动工作落实的力度不够。三是经费保障不够到位。个别县区因财政紧张等原因,未安排专项工作经费,有些县级政府虽然会议研究决定了具体工作经费数额,但没有落实到位。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在省厅的具体指导下,进一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不断夯实主体责任,从严把控质量标准,持续强化督导检查,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任务。


                                                                          2019年1月10日